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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运物流:中远海运租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亿元 青岛海运物流:中远海运租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亿元

青岛海运物流:中远海运租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亿元

分类:行业新闻 433 0

青岛海运物流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临2016-107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租赁”)

2.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本次为(1)中远海运租赁向交通银行(5.770, 0.03, 0.52%)虹口支行申请10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2)为中远海运租赁向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申请6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3)为中远海运租赁向中信银行(6.410, 0.05, 0.79%)自贸区分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投资”)为中远海运租赁向农业银行(3.100, 0.01, 0.32%)闵行支行申请3.1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为中远海运租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亿元,(不含本次提供的19亿元人民币);中海投资已为中远海运租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6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提供的3.1亿元人民币)。

3.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 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 中远海运租赁向交通银行虹口支行申请10亿元人民币三年期贷款用于项目投放,本公司为该融资提供担保。

2. 中远海运租赁向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申请6亿元人民币三年期贷款用于项目投放,本公司为该融资提供担保。

3.中远海运租赁向中信银行自贸区分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项目投放,本公司为该融资提供担保。

4.中远海运租赁向农业银行闵行支行申请3.1亿元人民币三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项目投放,中海投资为该融资提供担保。

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自2016年7月1日起一年内,本公司可为中远海运租赁提供余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中海投资可为中远海运租赁提供余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中远海运租赁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

青岛海运物流: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本次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1.名称: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450号3E室

4.主要负责人:刘冲

5.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

7.财务状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51.8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5.91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22.60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35.89亿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总额12.87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9.30%;2015年营业收入为2.2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79亿元人民币(上述金额已经审计)。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8.6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7.95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55.61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00.66亿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总额87.08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4.87%;2016年1-9月份营业收入为5.8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7亿元人民币(上述金额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运租赁根据目前资金情况,向交通银行虹口支行借贷三年期10亿元人民币贷款、向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借贷三年期6亿元人民币贷款、向中信银行自贸区分行借贷一年期3亿元人民币贷款用于项目投放,本公司为中远海运租赁向以上银行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中远海运租赁向农业银行闵行支行借贷三年期3.1亿元人民币贷款用于项目投放,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投资为中远海运租赁以上银行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①上述22.1亿元人民币贷款可以为中远海运租赁及时补充营运资金,保证其平稳发展;②中远海运租赁资信状况以及后续发展情况良好,且属于本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该项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③该项担保在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因此,同意由本公司为中远海运租赁的本次19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同期限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意由中海投资为中远海运租赁的本次3.1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同期限的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青岛海运物流: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前,本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89亿美元和14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提供的19亿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89亿美元和33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约为36.24%,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2.9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34亿美元和49.6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的22.1亿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后,本集团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34亿美元和71.7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约为43.59%,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1.81%,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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