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物流过程中,如果发生货损,买方习惯性联系卖方要求退货或減少应付货款,而卖方则会思索找谁赔偿损失。本期内容青岛物流公司小淳为经营进出口物流(外贸)企业介绍货损时承运人责任的相关信息。

一、如何认定货损是否发生?
建议企业明确告知承运人待运货物适用的质量标准、装卸、储存、保管、运输等条件,以便将来认定是否发生货损。着可能,建议在货物装船时, 对货物进行封样,随船运输。
二、如何界定承运人责任期间?
实践中,若在码头堆场集装箱般运至轮船时发生货损,法院通常认为该货损发生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内。而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装船前或卸船后是否属于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建议企业与承运人事先协议确定。
三、如何确认承运人是否免责?
因不可抗力事件以及托运人或其代理人等原因造成的货损,承运人依法免责。须注意,在驾驶船舶期间,因船长、船员等原因造成的货损,比如,船舶遭遇台风,船长因决策失误未能避开,虽非不可抗力,但承运人仍可免责,
四、如何确定承运人赔偿额?
货损的赔偿额,按照货物受损前后实际价值的差额或者货物的修复费用计算,但市价损失原则上不属于赔偿范围,此外,承运人若无过错,还享受单位责任限制,货损若超过法定的赔偿限额,则以法定限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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